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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忻州市环卫处 - 基本职能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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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、负责国家、省、市有关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、法规的贯彻执行。
2、负责城区所担负的道路清扫和主要街道的保洁工作。
3、负责城区所担负范围内的生活垃圾的清理清运工作。
4、负责城区所担负范围内的建筑垃圾的处理处置工作。
5、负责城区所担负范围内的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工作。
6、负责城区生活及建筑垃圾的处理处置工作。
7、负责城区生活垃圾处理费的征收工作。
8、负责城区所担负范围内公共厕所的管理工作。
9、负责城区所担负范围内环卫设施、设备维修维护管理工作。
10、负责城区有毒、有害、有菌特种垃圾的处理处置管理工作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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忻州市环卫处 |
2007-4-20 11:27:03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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